Thursday, August 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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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August 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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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uly 28, 2007
歡樂宜蘭二日行July 14 - July 15, 2007
一路雖是逆風,但交通順暢,也挺涼的,大約半小時就已經到了北宜公路入口了。一上北宜,大家的實力如何,馬上就見真章了。過了幾個轉彎以後,我就再也追不上騎著Yukon的車友和騎Merida的車友了,不過還好,我還領先發起人「菲仔」。菲仔好像體力有點不行,很快就來電說他抽筋了,要我們繼續騎不用等他,他會看情形要不要下滑回家或繼續跟上。既然這樣,我就不等他了,繼續前衝。從四月初買車以來,真正騎過的爬坡大概就是五月的時候騎過故宮再過去的至善路那一段到聖人瀑布吧。北宜的爬坡,一開始對我來說,挺新鮮的,因為我一直覺得騎單車就是要來爬坡才會爽呀,才是真正的勇者呀~不過,一路的連續上坡,我開始體會到要完成雄心壯志,果然要有良好的體力才行。剛開始的上坡還可以維持大概12km/hr,後來有些坡大概都只能用7km/hr左右的速度,把前面的大盤變到最小,後面的飛輪變到第二大的(前後檔位:1, 2),慢慢的龜上去。還好出發的早,六點多太陽還不太,而且一路都有遮蔭,可以讓我慢慢地龜上去。只是一路上還是不斷有載運農產的大貨車、大客車不斷呼嘯而過,我一路地靠邊騎,結果靠的太旁邊,都快沒力了,竟然路邊跑出一隻狗對我狂吠,害我嚇了一大跳,還好沒摔車。
還不錯的是,我這樣一直慢慢地爬,終於也給我騎到了台北到坪林段的最高點「風露嘴」,看到我的Merida車友正在那邊休息等著我,旁邊還有一位四、五十歲的大哥。閒聊了一下才知道,這個地方叫風露嘴,是台北到坪林段的最高點,之後就可以一路下滑到坪林了,聽了後超爽的。耶~要下滑了~~
下滑真爽,一路四十公里的衝下去(不敢再快了,不然摔車的話一定會畢生難忘)。前面一個多小時的努力,就是為了這十分鐘的爽快呀。到坪林市集前的河谷景色真不錯,但我貪圖滑行的爽度,就直接滑過去了,沒停下來拍照。到了坪林7-Eleven,才知道原來Yukon車友早就到了,已經等了我們一個小時,真強者呀~一路上到了坪林,我的「卡踏車」也喝的差不多了,趕快補給了舒跑一罐和悅氏礦泉水一瓶,把舒跑加到礦泉水中來個稀釋,以備後段使用。休息閒聊了快半個小時,差不多該是出發的時候了。車友們要繼續走「106乙」爬坡,然後直接回台北。就在坪林,我與大家道別了,一個人繼續我的旅程。
本來以為休息後應該會恢復一些體力,應該可以充滿幹勁的。不過,馬上來的幾個長上坡,讓我開始懷疑是不是休息太久了反而沒力了。而且快九點了,太陽越來越高了,陽光普照大地,開始覺得熱了。坪林是個河谷,換句話說,要到宜蘭的話,我又要開始爬坡了,要再越過一個山頭才能到宜蘭。山看起來挺矮的,但騎起來卻不覺得呀~我又開始龜了,而且坪林休息後,反而更沒有「擋頭」,常常三、四個長爬坡轉彎後就要停下來休息,爬坡的時候,常常覺得步數用盡了,都已經調成前1後7的檔位了(最輕的檔位),但還是覺得挺累的,時速常常降到6km/hr。不過,我告訴自己,腳踏車是給人騎的,不是給人牽的,千萬不要下來牽車,不然我可能會一蹶不振,一路牽到頭城吧。
一路上不斷有重型機車呼嘯而過,挺吵的,而且有點怕被他們撞倒。過了某個轉彎後,路邊有個大哥給我加油,有個車友也給我加油,挺振奮的,可惜我腿力不濟,但又不好意思人家給你加油後,你馬上停下來休息,只好再硬撐一下再休息。不知道過了多久,反正就覺得很累很累,看著碼表的里程數慢慢地累積,但大腿好像快抽筋了,只好停下來按摩休息一下。還好,這差不多是我最後一次的路邊休息了。我覺得我離山頂越來越近了,忽然間我就到了「北宜公路殉職人員紀念碑」了。肚子好餓呀,時間大概是九點半吧,離我吃早餐也四個多小時了,只好在路邊的小攤子隨便吃了份蘿蔔糕和炸春捲。好油呀~但我實在餓到了,全部吃光光。跟老闆娘閒聊才知道,這已經是這個路段的最高點了,真是太爽了~我又要開始下滑了。喔~耶~~
實在爬坡累了,而且在太陽照射下,蘭陽平原的水氣開始上升,太平洋上的龜山島看起來霧霧的,我就沒停下來拍照了。不過,從北宜眺望蘭陽平原真的是滿漂亮的。這九彎十八拐的路段,彎度真大,讓我下坡也不敢飆太快,很怕一不小心碰到地上的沙子,我就犁田了。這時候看到對面似乎是爸媽帶著小孩,剛從蘭陽平原騎車上來,媽媽和小朋友用牽的,我當然是大聲地給他們喊聲加油囉!一下子就衝到了北宜公路的宜蘭出入口頭城了。看了一下手錶,十點整。來打個電話給靜雯吧,希望我的贊助人已經起床了,沒想到還是未開機轉語音信箱。還好,印象中她是住羅東,看了一下路標,「羅東 26」,心想還好啦,平路如果飆個30km/hr,不用一小時就到啦。平常的26km/hr的確是沒什麼,不過十點多的太陽實在有夠大的,沿著省道一路騎呀騎,很快來到了礁溪,雖然感到有些疲憊,但只能繼續衝呀,終於到了宜蘭。就在過了宜蘭火車站的時候,我的手機響了。太好了,是靜雯耶~~贊助人起床了,我的飲食住宿有著落了。過了一陣子,我說我過了蘭陽女中了,電話那頭的屁吉說,那你快到蘭陽大橋了,過橋後靜雯家就快到了。我滿懷希望地再騎了快二十分鐘才到蘭陽大橋,其實所謂的「快到」,果然是用來鼓舞人心的話:)
可能太想要休息了,快到靜雯家的時候,我竟然就在一戶自以為是靜雯家的房子前停了下來,還想要給她驚喜一下,想來按個電鈴。還好還沒按之前,我打了電話給她,才發現那根本不是她家,她家還要再幾百公尺呀~
終於到了~看到靜雯和屁吉一起在門口迎接我,真是開心呀:)大概十一點半吧,終於到了,花了六個半小時,總里程大約是90km。靜雯貼心地倒了阿姨自製的洛神花醋給我喝,真好喝呀,而且還有冷氣可以吹,外面真是熱到爆了。洗澡後就跟靜雯、屁吉,靜雯的爸媽(叔叔和阿姨),還有靜雯的哥哥、嫂嫂一起在羅東的某個海鮮餐廳享用新鮮又好吃的海鮮料理。屁吉的戰力一開始就發揮了,但我可能熱到了,一開始吃不太下,只好靠續航力,慢慢地一直吃,把叔叔、阿姨熱情招待地菜餚吃完。吃得飽飽後,回家休息,過不了多久,靜雯哥哥又說要帶大家去走走,我心想希望不會太累,就跟著衝了。
目的地是林美步道,在一個高爾夫球場旁,入口不大起眼,不過裡面倒還不錯,幽靜又有原始氣氛。而且林美步道的管理方式挺不錯的,就是不收門票,但是門口有人拿計數器,控制總入園人數。這步道應該算是入門級的,應該是不會累的,可是我早上運動有點過度,一路跟著走,還是覺得有點疲憊。還好,沒有很久,大概一個小時就走完了,打道回府。晚上享用了靜雯家的粽子,然後早早就寢,真的累了。本來是要睡床上,但覺得有點熱,就直接把棉被、枕頭搬到木質地板上,直接睡地板,不用吹冷氣也挺舒服的。沒想到手機沒關,好幾個人打電話來,後來火了,就來個關機。哈~可惜已經太晚了,因為已經被吵醒了,睡不太著,打了個電話給彥君,小聊了一下。
隔天起來已經八點多了,吃了水果大餐做早餐,真健康:)餐後叔叔開始充當導遊及司機,載我們一路從蘇澳到東澳,再到南澳,並搭配在地人觀點的詳細解說。蘇澳冷泉看來挺棒的,可惜因為是假日,而且是暑假,人太多了,沒下去泡。到了東澳,東澳的湧泉,也是一堆人在泡,只能說下次要找非假日來才有辦法了。有趣的是,到了東澳,還遇到了靜雯的舅舅,並且把他拉上車,讓他搭便車到南澳。
到了南澳,屁吉說有看雜誌介紹過「藤虎」(?)及「佛手」這兩種海鮮,於是叔叔帶我們到一間在地人的海鮮小店,順便吃午餐。可惜現在不是藤虎產季,不過叔叔點了「佛手」,還有好幾道沒吃過的鮮魚料理(那些魚種我都沒吃過的),於是我又再次接受了熱情款待。可惜我吃過了,魚種的名字還是不知道,只知道有海魚,有溪魚,很好吃冏。「佛手」看起來應該是某種貝類。南澳的海鮮料理,雖然不是什麼大菜,但真的是新鮮又好吃。叔叔一路上常常說,宜蘭依山傍海,生活起來很舒服,山產、海鮮都很新鮮,絲毫不是吹噓之詞。
用完午餐,我們去探訪了附近的「朝陽國家森林步道」。休息了一天,我今天走路就沒在怕的了。一開始馬上就來了很陡的上波,對剛吃飽飯的人來說,還是有點累,還好後來就漸入佳境了。一路上都是林木參天,我們就漫步在森林中。 只是一開始沒什麼風,還是有點悶熱,還好後來走著走著,越來越接近海岸了,聽的到海浪聲,也感受到海風輕輕地吹著,覺得滿舒服的。沒想到卻忽然下起雨來了,還好因為有樹林遮蔽,我們躲了一下後,繼續前進,一下子就完成了這條朝陽國家步道的健行。
到了山下小廟邊,有個農田水利會的灌溉溝渠,很多人在裡面戲水游泳,據說水源很乾淨,叔叔、屁吉和我三人,上衣脫一脫也跟著跳下去涼一下了~真的滿舒服的,尤其是健行流汗後,好像洗個冷水澡,全身舒暢。叔叔雖然五十多歲了,感覺心態還挺年輕的,跟我們一起玩水。
泡完澡該是回家的時候囉。回家前,叔叔還買了好吃的名產肉羹和肉捲給我們吃。雖然覺得肉羹口味有點重,而且被叔叔加了太多辣醬,讓我有點吃不消,不過肉倒是挺紮實的,物美價廉。到了羅東火車站,還給靜雯招待了包心粉圓,我第一次吃,覺得挺特別的,而且粉圓還滿Q的,不過好大一碗,吃的我好飽,而且在月台上吃到一半,火車忽然來了,我含著滿嘴的粉圓趕著上車,還好沒噎到。
雖然我是站票,但跟屁吉聊天,倒也不覺得累,很快就到台北啦。跟屁吉、靜雯道別後,結束了充實又愉快的宜蘭二日行,帶著愉悅的心情與滿滿的回憶回到了台北。
這次宜蘭行,能夠這麼順利又愉快,當然是要感謝靜雯,還有靜雯的爸媽。謝謝你們的熱情款待,沒有你們的熱情與好客,我大概會累的半死地騎到宜蘭,然後非常疲憊而憂傷的回來吧,想當初本來還想一天當日往返,我真的太天真了。如果要去環島,我會記得通知叔叔的,請他先把單車準備好唷:)
後記:
大家一定很好奇,那我的車呢?這就要感謝叔叔、阿姨了。因為當天再騎回來實在太累了,所以他們答應過幾天來台北的時候,要幫我載過來。就在前幾天,叔叔、阿姨幫我把車載來了,糗的是,當時快拆很容易,但現在一下子竟然裝不起來,只好先把輪子拿回來研究室。後來花了半個小時,終於摸到訣竅,裝起來了。
Monday, July 23, 2007
談著作權時,也別忘了Open Access!
此事非同小可!
教育部如果真的用所謂未通過智慧財產權法的測驗,就不能領借書證,這更是本末倒置。
應該先談談著作權保護是否過度,是否不合理的過份保護出版商的商業利益 ,侵害了學生接近知識載體的管道。怎麼會反過來配合美方這些荒謬的要求呢~
This is a war. Let's fight back!
大學入學將考智財權 還要監控電腦
2007/07/23 07:00記者: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在美方的壓力下,教育部決制訂「尊重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要求大專院校在新生入學時,對學生進行智財權測驗,未通過就不發給圖書館證,還要學校監控學生的電腦,引發各校反彈。
「教育部要推動警察校園嗎?」台大學務長馮燕質疑。尤其是多數學校都已將圖書館證與學生證二合一,不發給學生圖書館證,就等於扣發學生證。「教育部是在開玩笑嗎?」馮燕說,這是侵害學生權的做法。
教育部今年四月中及六月底共召開兩次會議,宣布要推動保護智財權的三年行動方案,引起與會多位大專院校代表及學生質疑。大學代表均贊同要對新生多加宣導,但多反對由學校來監控、處分學生違反智財權案例,包括整本影印教科書,以及從學校網路下載遊戲、電影、音樂等。
據了解,教育部原本希望新生的智財權測驗從下個月開學就實施,但因學校反彈,實施日期可能延後。
馮燕說,教育部還要求大學要到宿舍去查學生在下載什麼東西,「這太過分了,我們是教育單位,要讓學生在受尊重的環境中學習自重,我們不是警察,校園也不需要警察!」教育部應和美方談的是,正版教科書及軟體的要價是否太高?商人有無不當得利?
另 一位受邀參加會議的弘光科大副校長陳昭雄則表示,「是否違反智財權不是用考試考出來的,大家開車都考過駕照,但有多少駕駛禮讓行人?這要靠道德教育。」他 認為,教育部這種「極端」、「鐵腕」式的管教,無法被現今的大學體制接受。他表示,軟體開發業者也要負責任,研發防盜拷的技術,不能老叫政府用公權力來維 護他們自身權益。
教育部的會議並邀請兩位台師大及交大學生代表參加。交大前學生會長陳暐軒強烈反對,「教育部的做法很恐怖,等於叫學校把我們學生當小偷來抓,會挑起學校與學生的對立。」陳暐軒也質疑教育部要求學校管制網路流量的做法,「下載量大不一定代表有問題。」
剛卸任的台師大學生會長林少軒也質疑智財權測驗的效果,「學校的老師也有圖書證,是不是也要接受測驗?」林少軒認為,教育部要在校園內推智財權保護,要有更多配套措施,考慮到老師開的書單價格是否太貴?學生能否負擔?不要只拿最弱勢的學生開刀。
大學考智慧財產權 學生反彈
2007/07/23 17:09
傳 出教育部為了要加強保護智慧財產權,不排除在大學開學前,必須先通過智慧財產權測驗,否則將不發給圖書證,消息傳出,有些學校和學生反彈,但教育部強調, 都還在研擬中,還沒有定案。進大學要先考智慧財產權測驗,沒通過就不能領圖書證,教育部為了推動保護智產權,考慮在今年大學入學採用這套新制,但消息傳 出,學生似乎不是很開心。
這個方案有可能包括搜索學生宿舍,看看學生是不是有非法下載軟體,教育部都多次開會討論,對於有媒體報導,教育部會推動智產權是因為美國施壓,教育部強調,這是我們台灣自己的事,至於要怎麼做,教育部預定8月定案,但絕對不會以考智產權來扣留學生的證件。
其實,要學生先了解智產權再發給學生證件,這樣的做法在美國已經實施多年了,落實智產權的保護,應該是來自家庭的道德教育,從學校下手,不是唯一的辦法。(民視新聞翁郁容、吳政諺台北報導)
Saturday, June 2, 2007
黃文雄〈刺客的老爸〉
刺客的老爸
爸爸在一九一五年出生於新竹頭前溪邊舊社附近的湳雅。阿公種田並兼業土水師父,尤其以築灶出名,連中部地區也不時有人聞名聘請。阿媽是一位只有開拓墾荒社 區(新竹開發較晚)才容易看到的堅強女性。她生了十多個孩子,都是自己接生的;生產後不過幾天,就又回到田裡工作。阿公和阿媽的影響不只可見於爸爸後來的 土木與水利工程師生涯,也可見於他一生工作狂式的風格。
◆殖民統治與台灣現代化的糾纏
阿公一向痛恨日本殖民者,但是當時日本殖民政府推行國民教育,還是不得不讓爸爸去新竹第二公學校(後來的北門國小)讀「狗仔書」。家裡農事繁重,爸爸下課 後都是直接走到家裡「田頭」,脫下制服摺疊好放在田邊,就下田做農。但他書還是讀得很好,六年都是第一名的班長。也就是因為他書讀得太好,在他快畢業時, 民族主義與現代化、傳統與現代、以及殖民統治與台灣現代化的糾纏,就顯現出來了。
◆偷偷去台北考台灣工商學校
很多師長朋友都覺得爸爸如果不再繼續求學,未免太可惜了,可是阿公卻不會容許。結果是一位朋友給了他五塊錢,讓他可以偷偷去台北考台灣工商學校。爸爸當然 考上了。既成的事實加上朋友動員長輩勸說,再加上公學校的日本校長穿著文官服掛著佩劍親自下鄉「拜訪」阿公,才使阿公終於讓步。
◆二十一歲的文官
台灣工商學校(後來的開南)是那時日本培養台灣中初級工商幹部的一家學校,訓練極為嚴格務實。像爸爸所讀的工科土木分科,就教工程計算所不可少的微積分, 這是今天的我們所難以想像的。爸爸以優異的成績畢業後,到金瓜石礦公司工作一年,很快就被找回新竹州(轄區涵蓋今天的桃竹苗)服務。他從水利工程「技手」 做起,因為表現優異,不到兩年就取得可以穿文官服的文官資格,那時新竹只有少數台籍文官,而爸爸當年才不過二十一歲。
這件事對阿爸有很大的影響。雖然超越殖民意識的程度不一,當時日本技術官員中,的確有不少具有近乎宗教狂熱的現代化推行者。他們在尋找幹部,敢用人唯才,既是長官,又是要求嚴格的老師。阿爸從此感染了他們的狂熱,加入了他們的現代化部隊。
◆內公館的大小姐嫁給一個農夫兼土水師父的兒子
也就是這個時候,爸爸認識了阿母。經過一段當時算是很現代的交往(例如他到阿母上班的地方等她下班,陪她散步回家),由共同的老師林玉音先生做媒人,他們 結婚了。當時(一九三六年)爸爸二十二歲,阿母十八歲。這段婚姻之所以可能,也反映了時代的變化。阿母是新竹「內公館」林占梅後代林家平的大女兒。「內公 館」的林家和北門外「外公館」的鄭家(鄭欽仁教授就是來自鄭家),是新竹的兩大家族。這時林家雖已衰敗,還是住在西大路上最大的西式洋房裡。內公館的大小 姐會在第一信用合作社工作,並且嫁給一個農夫兼土水師父的兒子,正好反映了當時社會結構的變化。
此後的九年,阿爸繼續投入透過水利建設,把台灣現代化的「使命」,足跡遍及今天的桃竹苗。家裡的照片簿裡有些他穿著文官服的照片,但在照片中和記憶裡,更 多的是他和他的長官和部屬穿著綁腿爬山涉水的影像,以及他辦公室裡堆積如山卻井然有序的設計圖和測量資料。即使在他晚年,當弟弟開車去鄉下遊玩時,他還可 以指出一般人不知道的鄉間小路,當然還有對路上各種工程的評語:這裡本來計畫怎樣,那裡應該怎樣,才算合格。(終其一生,爸爸始終不能瞭解,為甚麼國民黨 來台以後的台灣,連最簡單的馬路也舖不好。)
◆會爬山越溪的水圳
小時候的我還以為爸爸的狂熱就是工作的常態:經常出差,日夜從公,永遠曬得黑黑的,吃飯時還會抽出永遠隨身的計算尺和筆記簿來。但後來也隱約明白了阿爸的 「使命感」。例如二戰後期,爸爸在苗栗銅鑼圈監工,有一陣子家裡也搬過去躲避空襲。他所監工的是他也參與設計的一項水利工程:利用高度落差,讓水下山,過 溪又爬山,以灌溉本來只能種茶的旱田。
雖然是八歲時的事,我還清清楚楚的記得很多小事。例如,無論走到哪裡,都有村人介紹我是「那個讓水爬山過溪的耀輝仙的大公子」。又例如有一天,爸爸帶我爬 到一處山頂,在晨曦裡指點江山,告訴我這項工程的原理。這是我永遠不會忘記的影像,也是生平第一次感覺世間有某種類似「昇華」的東西。這同時也是我第一次 忘了為阿母感受的不平:爸爸是個「模範」丈夫,每月領到薪水,原封交給阿母,再要些零用錢,其他諸事就交給阿母,自己專心做他的工程去了。
◆石門水庫:從日據轉到蔣據時期
一九四五年台灣由日據改為蔣據,對爸來講,是個困難的轉變。沒什麼政治頭腦的他,簡單地以為「重歸祖國」後,他這個「技術者」可以更有發揮的空間。但他很 快的就失望了。那時新竹州改為新竹縣,新竹市改為省轄市,縣政府(含桃竹苗)搬到桃園,他在建設局水利課工作,負責督導全縣八個水利組合(後來的水利委員 會)。記得有一天,他臉色鐵青的回到家裡,坐到屋角不肯講話,好像還摔了東西。
經過阿母的婉轉探問,原因才浮出來。原來局裡被安插進來一些缺少專業的「野蠻人」,其中一個標準的中國官僚,為了開闢和裝飾同時可以喝茶看報的會客室,竟 然把工程檔案搬到會受風吹雨打的走廊。其他的國民黨官僚作風阿爸還能勉強忍受,這件事對他來講卻是件不可原諒的「野蠻」行為:那些檔案是他和同事長年累月 登山涉水蒐集來的,不是一般等因奉此的公文。更糟的是他找上司抗議所得的結果,竟然是某種讓他不能瞭解的和稀泥和被「記點」的可能。這裡顯然有著不同文化 和不同發展階段的衝突。
◆石門水庫的先驅作業
那一陣,爸爸生平第一次長期的情緒低沈,但是他還是四處奔波調查各水利工程的受損狀況,擬定計畫向上級政府申請補助,努力進行修護工作。讓他多少走出陰霾 的是當時的水利局長章錫綬。章是個識貨的人,偶然從工程計畫看出爸爸的能力經驗後,簡直纏上了爸爸。這可以從阿爸所擔任的工作看出來。除了本來就是全縣各 水利委員會的總督導,他還兼桃園大圳的土務課長。在美援計畫下,章錫綬成立了水利局桃園工程處時,爸爸又被拉去兼工務課長。石門水庫建設委員會(主委陳 誠、工務組長章錫綬)成立,水壩的美國設計人員所要求的資料,章也要爸爸負責提供。不但如此,水庫完成後,將有餘水。如果從楊梅開一條水路,將可灌溉湖 口、新豐一帶的看天田。在因此所設立的湖口工程處,爸爸也兼了工務課長。因為身兼這許多職務,他還有一部專用的吉普車。
◆「我就是學不會現在的做事方式」
這麼多工作在那個電話稀少、沒有電腦的時代究竟是怎麼做的?我只記得那幾年家人很少看到他,也知道他除了開車到處跑之外,還利用日本人留下的、極為綿密的 桃園大圳電話聯絡系統。此外就只能依賴想像了:官方的台灣戰後水利史當然不會去記載阿爸這一層級的人在幕後所做的「克難」苦工。
然而,儘管章錫綬給了爸爸機會(或說過度「剝削」了他),他最後還是離開了。心力交瘁是部份原因,但最主要還是蔣據時期帶來的新的「做事方式」。美援所支 持的這些水利工程帶來的利益太大了,位置不高不低的他卡在中間,必須應付許多無關工程專業的壓力。這是他所無法習慣的;他懷念日據時期那種單純的「技術 者」的日子,以及那時期比較「清氣」的現代化使命感。他辭職的時候,章找他去罵了一頓,還說了一套「機器必須滑潤才能轉動」的道理。爸爸說,雖然他相當欣 賞章,他的回答是:「非常失禮,但是我就是學不會現在的做事方式。」
爸爸的選擇是到私人的建國營造廠擔任總工程師。建國的老板陳金灶先生找了他幾十次,阿爸最後答應的條件是,他可以不管技術之外的任何事情。這裡當然也有經 濟的考慮,當時的公務員待遇太低了,低得簡直要逼人尋找各式各樣的「外快」。私人企業就好得多:我們這個小家庭還第一次有了自己買的房子。
但爸爸的「建設狂」是他的宿命,不到三年(一九五四年),他又應召重回公務體系。
◆應召重回公務體系
這事起於同鄉鄭雅軒先生,當時是新竹市長。因為附近有空軍基地,二戰時新竹被轟炸得很厲害。道路破壞、排水溝淤積、路燈不亮…那時政府財政不佳,連公務員 的薪水都常常發不出來,遑論建設經費。殘破的市容和機能就這樣拖了快十年,其間新竹還從省轄市被降為縣轄市。鄭市長「建設故鄉」的說詞打動了爸爸,答應犧 牲收入,重下火坑,主持新竹市的土木建設,雖然他明白他所管轄部門只有技士、雇員、電工、事務和工友各一人,連他只有六人。
新竹市是有名的風城,道路不修,不但行走不便,風來時更是飛沙滿天,非緊閉窗戶不可,排水溝也淤積而形同廢物,火災時救火還會抽不到水。爸爸雖然是「技術 者」,卻不乏想像力。他組織了義工隊,又沿道路說服居民出資一半,政府輔助一半,逐段舖路,種植樹木。舖過的路段起了示範作用,未舖的路段上居民起而仿 傚。就這樣舖設了兩百多條道路。所需的費用真正的用「克難」解決,例如他買了一輛卡車,所需的沙石就由義工隊出力,到市郊的頭前溪採取,這種先這一段後那 一段的舖路方式,一時傳為奇談。他就用這類「怪招」,在三年內讓新竹變成一個比較像樣的城市。
◆「建設狂」背後的偉大女性
這類的基本城市機能逐步恢復後,爸爸開始更大的計劃。例如從西大路末端建築一條到古奇峰,希望最後能把古奇峰、十八尖山和青草湖連成一個市民遊憩的觀光 區。我自己的第一份高中暑假打工就和這個計劃有關:不是到市公所上班,而是和工人(很多是榮民)一起修築這條路。(這是非常勞筋傷背的勞動,若不是事關爸 爸的面子,我多半不會做完整個暑假)。
這三年多裡,家裡已經有五個孩子,生活費外還有學費,經濟非常拮据。阿母在家事之外不得不開始替人家做衣服來補貼收入。
台灣夏季長,單單是用木炭燒熱的舊式熨斗就是汗流浹背的辛苦工作(我知道,因為我常是衣料折邊之後負責「熨邊」的小助理),這份額外的工作對她後來的健康 有很壞的影響。這段時間,不時有私人營造廠來挖角,但阿爸都拒絕了:他不但是一個「技術者」,而且還是一個「建設狂」。這是我對爸爸的尊敬和佩服,永遠參 雜著對阿母的不忍和同情的原因。
◆為鄒縣長兌現競選支票
阿爸的「十年計劃」執行了三年多的時候,鄒滌之當選了新竹縣長。選舉時前議長鄭玉田先生替鄒他想出一條很有吸引力的政見,也就是要讓新竹的自來水供水恢復 正常。戰時的盟軍轟炸破壞了自來水系統,政府又無力無能修復。當時一個常見的現象是,市民競相在水龍頭附近挖深洞,把水管儘量彎低,以爭取供水。地面如 此,二樓以上的水龍頭更已空置十餘年。這條政見為鄒縣長拉到極多選票,但是,怎麼兌現這張支票?
鄭玉田先生向鄒縣長建議請在建設上已經小有聲名的阿爸來承擔這個工作。謀定之後,鄒縣長向鄭雅軒市長要人,他自己則來說服爸爸。阿爸因為他的「十年計劃」 尚未完成而猶豫過,但還是答應了。在某一意義上,鄭市長恐怕是樂於讓他離開的。爸爸的部門不斷向前衝,對他和其他部門不無壓力,但這還是對市長整體來講有 利。另一些事則不然。例如新竹有不少老中央民代、老將軍和其他特權人物。阿爸舖路的時候,有些人會要求特別服務,例如「順便」舖舖他們家的巷道或車道之 類。在他們的國民黨文化裡,這不過是小事一件,但阿爸當然不肯賣帳,而且還拒絕得不是很婉轉,結果壓力當然是轉到鄭市長身上,讓他在他們和阿爸之間很難做 人。
◆十八尖山的日軍寶藏
一九五七年開始,爸爸在縣政府的新職是主管自來水和瓦斯的公用事業管理所。自來水問題十多年不能解決,可以想見這個單位需要多少整頓,而二戰後經費短絀更 是一個問題。他開始一面整頓所務,一面全面徹底檢查全市的供水系統,另一面思索經費短絀下解決問題的另類「奇招」。他的奇招如下:他偶然發現,現今科學園 區附近曾經有過軍事計劃(一個說法是某種海軍基訓中心,包括一個人工湖)。
該計劃因為後來盟軍轟炸而中止。會不會有什麼建材留下來呢?一經實地調查,爸爸果然在附近地下以及十八尖山的山洞裡挖出大批水管、油管之類的建材。
這件事當時被民族晚報(或大華晚報?)聳動化為頭條的「十八尖山發現日軍寶藏」新聞。「寶藏」雖然解決了建材問題,卻也帶來了不少麻煩,很多人都想分一杯 羹,甚至故意找記者寫新聞說爸爸私吞「寶藏」。這件事後文將另有敘述。那時幸虧鄒縣長有軍方背景,也知道恢復供水對他自己政績的重要,爸爸還是能全心進行 修竣工程,從水源頭前溪開始,一路往市內修。
◆那天晚上,新竹市鬧了一場歡天喜地的水災
自來水系統終於修復完成。接著就是爸爸生平最得意的一天。之前幾天爸爸都派了宣傳車向市民宣佈將恢復正常供水,(尤其是二樓以上)久未使用的水龍頭必須關 緊。可是經過十幾年缺水,很多市民顯然不相信,那天晚上,新竹市鬧了一場歡天喜地的水災,阿爸也因此出了名,至今還有老輩市民津津樂道。
供水恢復正常以後,改善瓦斯供應,阿爸又申請美援輔助款津貼市民裝設水表和瓦斯表,公用事業管理所從此可以按表收費,提供進一步建設的經費。該所因此變成可以申請貸款的營利單位,人員和車輛都大幅增加。但是,爸爸的成就也正是他的災難的開始。
公共事業管理變成有收入的大單位,所長自然成為很多人眼紅的肥缺。但這一時還不是問題。以爸爸當時的地方聲譽(他在縣與市的成就都是其他縣市參訪觀摩的對 象,他在扶輪社的匿名是新竹中學校長辛志平校長特別為他取的希臘海神Poseidon),一時還沒有人敢動他。麻煩來自:第一,他被迫加入國民黨;第二, 「有力人士」都競相想往他的單位安插人員;第三,公用事業管理所人多車多,國民黨縣黨部一到選舉都會向他要人要車要錢(協助報銷)。這些都是他所痛恨的, 雖然有時勉強敷衍,但他的「不識相」已經得罪了不少人。
◆叢林裡的 “Poseidon”
爸爸的這些困擾,鄒清之縣長任內多少已有,而在彭瑞鷺接任縣長後更形惡化。事情終於在彭籌劃競選連任時表面化:彭要他負責六百萬元的競選經費。爸爸告訴 他,公共事業管理所不是私人公司,他不能這樣做。不但如此,為了前兩期自來水改善工程,公用事業管理所已經負債;當時還在為第三期自來水擴建工程以及第二 期瓦斯改善工程的經費傷腦筋。彭瑞鷺聽了當然極不高興。其後爸爸就接到彭身邊的人他「多半做不久所長」的暗示和明示。當時升官調職都有價碼,最低的教員調 職也要至少三萬,其他形式的營私舞弊不勝枚舉。,選舉將到時,這一切更是變本加厲。在公用事業管理所這個有收入的肥單位,阿爸因為前述特殊因緣當了主管, 卻還理直氣壯的不肯充分合作,而且不合作了七年之餘,還大談十年、十五年計劃,對許多人來講,已經到不可容忍的邊緣。
當時爸爸正在辦理第三期自來水擴建工程。公共工程局來函說,政府只能補助一半,另一半必須向美援會申請貸款,但美援會堅持必須提高水費才願貸款。提高水費 案提到縣議會時,馬上變成縣議員耍弄的題目。縣議會決議組成七人小組到各地水廠調查水費。旅行吃喝費用本來應由縣議會支出,卻要公用事業管理所報銷。這些 費用竟然還包括到台北觀賞日本歌舞團的表演。怎麼報銷呢?
◆禍起東牆
一九六四年夏天,我在政大新聞研究所讀書,當時已經拿到美國大學獎學金,正在準備出國。那一天突然接到家裡拍來的電報,說爸爸被不明身份的人士用吉普車帶 走。我極為驚訝,因為阿爸是最不「政治」的人,而且如果是政治事件,抓的人應該是我。我和當時讀政大政治所的謝聰敏來往密切,跟他去見過彭明敏教授,雖未 直接參與,卻知道他在全國各地「擦火柴」,串連反蔣人士。而我自己也和僑生中有左派背景的人有些來往。但是,如果不是政治事件,究竟是什麼?
趕回新竹家裡後,才知道調查局的人到公用事業管理所搜索,沒幾分鐘就找到一堆單據,並把爸爸帶走。那時調查局(當然包括各地的調查站)還極為神秘,而這種神秘又加強了它的震懾威嚇作用。我努力找人詢問,以拼湊出事情的輪廓,但肯說話的人不多,有些甚至不敢和我見面。
拜託台北政大朋友的家長(政大有不少黨國人士的子弟)向調查局要求和阿爸見面,一時也沒有結果。
◆來自警總的司法黃牛
這段時間相當讓我困擾的是司法黃牛。我趕回新竹那晚,就已經有人上門招攬,其後至少應付了七批。我雖然不想用他們,卻知道不能得罪他們。這時我已經知道阿 爸的事不是「政治」事件,如果起訴,應在新竹。這些人渣中有些人顯然真正掌握有力的特殊關係,即使不用他們,也不能激怒他們。應付他們的經驗必須找時間用 類似小說的方式寫出來,才能傳神。但其中兩人卻必須提一下。
這兩人自稱在警總任職。他們邀我吃飯(意即要我請客)。我想看看是否能從他們口中多問出些蛛絲馬跡,就和他們見面。見面後才知道他們有興趣的是前文所說阿 爸發現的「日軍寶藏」。他們拿出當年的晚報頭條剪報,千方百計想從我口中套出阿爸究竟私藏了多少。意思是:如果和他們分享,可以保証阿爸沒事。我告訴他 們,所謂寶藏其實是水管之類的建材,並不是他們所想的黃金之類,但他們顯然不相信。我不確知他們是否真是警總的人,但其中一人確實拿証件給我看,只是遮住 名字。這兩人纏擾了我好幾次(有一次還多帶來一個「上級」助陣),大概是因為沒有結果,最後才放棄了。
◆制度性犯法的操控迫害手段
隨著時間流逝,緊張的氣氛減低,漸漸有人(尤其是一向崇拜尊敬阿爸的人)敢講話,我才能大致拼出事情的輪廓。事情出在縣議會七人小組吃喝玩樂(包括觀看日 本歌舞團)的「變相報銷」。變相報銷是國民黨統治最虛偽的產品之一。例如那時中央有許多「節約」的規定,像地方接待中央訪視大員只能有幾菜幾湯之類。只有 頭殼壞去的人才會真正幾菜幾湯地招待。報銷時自然只能挪用其他經費項目。這已經成為例行公事,有其標準作業程序:業務人員編好文件,主任秘書就可代主管蓋 章批可。阿爸專心工程事務,自然更是如此。
技術上這當然是犯法,但這種結構性犯法卻是國民黨一黨專政的操控手段之一。如果誰被看不順眼,就可以選擇性的依法執法,找他開刀。例如阿爸的確有幾次(在 推託數年之後)被迫「為了黨」替國民黨縣黨部報銷,但卻沒人揭發,出事(以及調查局能查出)的,反而是議會七人小組的帳單,而調查人員很方便的幾分鐘內就 搜索到,也非常耐人尋味。還有,這不是什麼大案件,但調查站卻擺出大陣仗,然後又神神秘秘地把阿爸拘留經月,更加令人費解。
阿爸的同事和友人綜合其他消息和徵象,有一個判斷:這事由縣長彭瑞鷺的楊姓秘書串通爸爸的江姓秘書設計。其後則有前文所述爸爸久居「肥差」卻不肯合作的背 景:不只有人想取阿爸而代之,更有人想安插自己人以取代阿爸,以「收復失土」。這個判斷應屬合理,因為開始有人間接傳話說,如果爸爸願意自動辭職,便可以 不起訴或判無罪。事後証明爸爸的牛脾氣救了他:他拒絕認罪,更拒絕辭職。
◆代價高昂的沉冤得雪
最後的結果是爸爸被移送看守所並起訴。第一審雖然判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上訴高等法院後還是被判無罪。(但是,律師和必要的打點費用,卻也使家裡負了債。 在美國的我有幾年在寄回一半獎學金之外,還要兼差打工,國內的阿母跟弟妹自然更是倍加艱苦)。雖然沉冤最後得雪,爸爸在纏訟經年之後,對建設故鄉第一次心 灰意懶,當然更不願繼續在彭瑞鷺主政的縣政府做事。復職後他象徵地工作了幾天,便辭職不幹,應吳火獅先生之請,到大台北瓦斯公司擔任工務經理。
我將永遠記得一九六四年八月底那一天。經過台北的朋友請託後,我去調查站看他,他老淚縱橫地談了家裡和我將出國的事後,竟然要我一定要安排公共事業管理所 的某位技術幹部來看他,因為他對第三期自來水擴建工程有一些可能可以省錢省時的新想法。我當時心裡有幾分生氣、幾分啼笑皆非,但更多的是難以抑制的敬佩。 我這老爸對建設的狂熱,在精神上和風格上,簡直和建築烏山頭水庫的八田與一「有拚」。
◆思念和責任
因為篇幅有限,也因為尊重爸爸以建設自傲的志業,我只想寫到這裡。我出國後,尤其是我刺蔣後的爸爸,又是另外一個故事,必須等他日再寫。顯然是因為早年公 而忘私而對阿母所累積的歉咎,退休後他對阿母照顧得無微不至。阿母逝世後,他日夜思念。九年前中風後,「轉去」老家新竹之外,常常吵著要的就是去找はるこ (阿母小名)。我不知道爸爸彌留時腦中出現的是什麼畫面。我希望那是我八歲時的那個早晨:在銅鑼圈的山頂上,他在晨曦裡指點江山,告訴我他參與設計的那條 水圳怎麼過溪爬山。只是阿母也應該在影像裡:爸爸一隻手像那天一樣放在我的左肩,另一手就擺在阿母的腰上。
我也希望他彌留時已經忘了他所遭受的不公迫害,因為那應該是我們所有生者所須面對的問題:怎麼大幅改變國民黨帶來的「做事方式」,讓正直和敬業這兩項普世 性的價值實踐,不但不會受到懲罰,而且成為建設台灣時無需思索、不必張揚的第二本能(second instincts),就像爸爸-以及他即將為社會所遺忘的許多同輩-一生所為所展現的一樣。
【附錄】刺客的阿母 (黃文雄,自由時報1997/9/25)
阿母終於「轉去」了,離我「轉來」還不到兩年。
如果加護病房機器上的弧線不會騙人,阿母「轉去」得很安詳,很從容,甚至很優雅,正像她生平的為人。唯一不同的只是最後幾天少了她慣有的慧詰:在我按摩她的腳的時候,她已經沒有力氣配合眼神用腳趾挾我的手指了。
除了眼睛之外,手指幾乎是我和阿母一年多來唯一說話的方式。即使在去年春天,我剛結束三十二年海外流亡的生活回到中國飛彈陰影下的故鄉的時候,就已經是這樣了。
那時我雖然已經回來,卻還沒有公開出現。也就是說,雖然身歸祖國,卻還屬於「地下」的狀態,和阿母見面都是祕密的。那時她臥病在床已經五年,體力和肺活量 都已退化,只有力氣講簡單的句子。而且當時的困難還不只這一點。那麼多年沒有看到阿母,回來後總不能連碰都不能碰她吧。可是家裡有二十四小時在身邊照顧她 的看護,看護之外還有按摩師、打點滴的,和可能來串門的親友。在這些人面前,我這個陌生人究竟該算是母親的什麼人?
幸虧老三富雄想到個辦法。他學過氣功,若我是他的會氣功的朋友 — 一位歸國學人「洪教授」 — 「洪教授」給母親灌氣的時候,不就可以同時為母親「推拿」、「按摩」嗎?這個無可奈何的腳本要演得逼真,必須雙方先串通好,譬如說不能流淚或哭出聲來。雖 然困難,阿母和我居然都一一做到了。
也就是在那個時刻,阿母和我對望著。也許是看出我情緒上的激動,她在我按摩她的腳的時候,第一次用腳趾挾住我的手指,眼中有一閃慧詰的光芒,好像是在說:「我們得先騙過他們。已經回來了,要哭以後再哭。」
但是即使是這樣堅強的母親,也承受不了某些歷史記憶的壓力。當我祕密進出家裡的次數增加,獨裁恐怖時代的氣氛,尤其是刺蔣案後家裡被騷擾、監視時的氣氛, 似乎慢慢回來。阿母開始懷疑我是不是只是偷偷回來看她,並不是真要定居下來。我本來想遍遊全島後才公佈我回來的消息,這時也顧不得了,提早在去年五月六日 開記者招待會。因為愛兒子,阿母的堅強終於也有了限制。這是我第一次看到阿母這樣的「軟弱」。
然而即使這樣兩相對望,這樣用觸覺講話,從現在開始,竟然也沒有機會了。這是個永遠無法彌補的缺憾,而且這個缺憾背後還另有一個:因為我回國太晚了,有多少少年時不知道問的問題再也無法從阿母口中聽到答案。
譬如阿母是新竹內公館林占梅的三世長孫女,小時候還有兩個專人照顧她,但是因為大舅多病,外公家又家勢日趨衰敗,曾祖母聽信了相士的「鐵口」,花錢把阿母送給別人當養女,後來還差一點被「賣」到天津一個富商家裡。這究竟是什麼樣的一種成長經驗?
又譬如母親不但從小長得俊秀,而且聰慧無比;小學六年,年年是班長。經過老師的介紹,後來和也當過六年班長的爸爸相識結婚。十八歲的她毅然嫁到頭前溪邊的 鄉下去。黃家人多,孩子就有十多個(最小的叔叔只比我大兩歲)。黃家務農,阿公兼做「土水師父」。一個完全不同的環境裡,才十八歲的少女究竟是怎麼調適過 來的?這中間又潛藏了多少台灣的一半歷史(婦女史)的史料?
當我比較懂事一些的時候,阿母仍然是一個必須「故事化」才能了解的人。阿母長得出眾的美麗優雅,我記得她的背景卻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的鄉下:家事之外,還 有找柴火、撿豬菜、維修防空洞、收集糞便、種菜澆水…和她做這些事時的優雅有緻。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故事。譬如一個新竹農業試驗場的日本人有一次出手打 我,阿母怎麼用她得過演講比賽冠軍的日語把他罵得低頭道歉。又譬如一個日本神風特攻隊的少年來村裡要求買一隻小鴨。(他第二天就要一去不回的出征,希望能 帶著小鴨陪他赴死。)村人痛恨日本人,不肯賣給他,阿母卻怎麼獨排眾議,幫他找到一隻 …..。
也許每個崇拜阿母的小孩都會把阿母故事化,但是這些故事究竟該怎麼依照人性和社會條件「還原」呢?台大的江文瑜教授曾經邀我寫阿母的故事,我因為不能「訪問」阿母而交了白卷。當時心中未嘗不存她有一天會康復的奢望,現在是連這一點奢望也不能不放棄了。
即使再也無法「還原」,阿母的慈愛、智慧和堅毅卻是無可懷疑的。我流亡海外三十二年,出國後第二年就上了黑名單,刺蔣後的二十五年過的是地下的生活。身體 還好的時候,阿母每天清晨五點鐘起來在觀音像前為我誦金剛經。她傳話給我,要我也同樣照做。可惜我的堅毅卻遠不及她。做了幾個月,一位研究佛學的外國雕刻 家朋友參照母親的照片,為我雕了一尊中性、有點抽象但卻很美的觀音像之後,就開始偷懶了,反而是專事藝術的外國女友為我按時燒香以回應阿母的次數多。但現 在再悔恨卻已來不及了。
悔恨的又何止這一件!流亡三十二年,只和阿母在國外見過一次面。為了安全,三弟富雄費盡苦心,我那邊也輾轉安排配合。見面那天,阿母笑語晏晏,笑聲不斷, 看得出來思緒重重的反而是阿爸。那晚深夜和在旅館外面警戒的同志連絡後,知道一切平靜,卻仍然睡不著,清晨四點時再也忍不住,鑽到父母床上,睡在兩人間, 就像小時候一樣。也許是因為我們的文化不習慣兩代成人間身體的碰觸,阿母一時有點驚訝,但卻很快的抱我入睡。黑暗中看不到她的臉,只覺得臉上濕濕的,也分 不清楚是誰的淚水。
回國後一年多,大部分只是像前文所說的兩相對望,我按摩她的腳,她用腳趾挾我的手指,代替說話,反而難得抱她。我真後悔自己「本土化」得太快了。這一年多來累積的眼神和「指觸」,真能支撐此後天人永隔的悔恨和思念嗎?
威權不自由的國家形象
姑不論教育要追求的價值是什麼,單純從論證的有效性來看,就讓人覺得北市教育局決策者的邏輯似乎不太好。為什麼這樣批評他們呢?因為交換學生的服儀(含髮型)到了外國被外國學校批評,那也是這些學生在外國交換那段期間所要規範處理的,跟這同一批人以及其他的台灣學生的服儀有什麼關係呢?交換學生在外國的服儀要如何規範,跟這些學生在國內的服儀要怎麼規範,根本是兩碼子事,不相干的!即使我們基於文化交流的相互尊重,入境隨俗,所要要求的也只是我們的學生到了外國當地,要符合該校的既定規範而已,而不是說在台灣的時候,就要去遵循某個外國的服儀規範。絕對沒有什麼外國怎麼樣,我們這裡就要怎麼樣的道理!今天我們討論某個規範的正當性時,不是因為它是所謂的「國際趨勢」,或是這是美國、英國、德國或其他任何一個國家有這個規定,所以我們就要跟著有或沒有,而是因為我們接受了該規範所要追求的價值。
如果我們體認到服裝儀容,包含髮型,是一個人展現個人自主性的表徵,而且此種表現基本上不會有負面的外溢效果,尤其髮型基本上沒什麼負面外部性的,怎麼穿著打扮可能還有機會造成負面外部性(例如赤身裸體),那麼其實要怎麼弄就是由每個人自己決定,而不是別人可以干涉的,這是一個自由社會基本的價值。如果為了怕「有損國家形象」而要求恢復髮禁,不禁讓人想問,到底我們想要維持的是哪一種的國家形象?威權不自由的國家形象?
交換學生 台灣學生獅子頭到新加坡被嫌
2007/06/01 16:20記者: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教育部開放髮禁影響台灣與新加坡兩國學生交流?甚至傳出新加坡教育部不歡迎頭髮搞怪的學生去當交換學生,新加坡家長更擔心孩子到了台北訪問時「學壞」。新加坡教育部最近更要求,今年台北去的交換學生必須符合當地學校的服儀規範,頭髮不可染燙,不可奇裝異服。
雖然教育部強推解除髮禁,但台北市教育局長吳清基認為,此事事態嚴重,影響國家形象,因此台北市教育局正在蒐集髮禁開放後的各種問題,並將在8月全市校長會議中,提出討論;教育局強調,台北市各級學校仍要有服儀規範。
去年7月間,台北市一所知名高中的兩個交換學生要去新加坡前,染得一頭金毛長髮、穿著打扮像是到海邊度假,讓新加坡國家初級學院校方看了「很不高興」,拒絕讓這兩個男生穿上新加坡學校的制服,怕有損他們的校譽。
據台北去的隨隊老師透露,新加坡教育部官員甚至打電話到台北,要求把兩個奇裝異服的學生送回去。最後只好請學生剪掉長髮,並跟新加坡教育官員解釋,台灣已開放髮禁,還請他們體諒;兩名學生才沒有被「退回」。
去 年12月,新加坡的高中生回訪台北時,新加坡的家長竟特別要求不要讓孩子住到奇裝異服的接待家庭。有趣的是,新加坡的高中生初抵台北時,每個人都頭髮都梳 得服服貼貼的,但在台北待了18 天之後,返國前每個男生都頂著台北最流行的「刺蝟頭」,讓隨隊的新加坡督學看得臉都綠了。
教育局官員表示,台灣、新加坡兩國高中生互訪交流,已進行了二十幾年,去年因為台灣開放髮禁,星國第一次對台北學生的服裝儀容有所微辭。
最近教育局在甄選「2007中星兩國高中生文化交流活動」學生時,接獲新加坡教育部的要求,台北去的學生必須符合新加坡學校的服儀規範,頭髮不可染燙,不可奇裝異服。
負責今年中星互訪的領隊學校、南湖高中校長謝應裕表示,今年將甄選80名優秀高中生出訪新加坡,面試項目除了語文能力、才藝表演之外,新增了服裝儀容一項。如果服儀不符新加坡的要求,即使才華洋溢,第一關就被淘汰。
Sunday, May 27, 2007
吉美小吃店
到了八點左右,該是吃晚餐的時候了,再不去吃,店都要關門了。今晚來到了國北師(雖然已改名國立台北教育大學,還是習慣這樣稱呼)對面的巷子,一看覺得不大妙,習慣吃的那幾家店都已經關了或今天根本沒開。眼睛喵到了路邊的一家「吉美小吃店」,看起來燈光明亮,店內顧客好像也不少,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就衝了。外面看來有各式炒麵、炒飯,進了店內才發現,其實除此之外,還有許多好料的,尤其是烤魚及其他油炸類的,感覺起來其實是間平價熱炒店,頓時覺得,挺適合喝啤酒聊天的。
Reflections on Government Regulation of Street Artists
It looks like a piece of ordinary entertainment news that just want to make you laugh at first sight. But after reading it, questions came into my mind: Why does government regulate street artists? How are the regulation mode and specific regulations? Is it legitimate for government to regulate street artists by issuing permits? Are government permits required for a street artist to perform at public spaces?
I checked out the regulations made by different city/county governments in Taiwan. As for the specific regulations, there are basically three types, typified respectively by regulations made by Taipei City Government, Taichung City Government and Kaohsiung City Government. I can not show those regulations of each city government due to some technical problems. This post is a reminder for me to think over this issue in the next few days.
想成街頭藝人 先考證照再圓夢想
2007/05/26 22:10
不只創意市集,可以發揮想像力。這幾年,在台北街頭,也常常可以看到街頭藝人表演,他們可是得先考上證照,才能在街頭表演創意,完成自己的夢想。
民族舞蹈跳得熱情,一旁還有小丑折氣球,吸引小朋友注意。
這裡,宛如表演嘉年華會,想要秀自己,找舞台的人都可以來大展身手。
他,是聽障人士,用默劇表演跟觀眾溝通,來參加街頭藝人考證,希望透過藝術能帶給人們歡樂。
想要找到表演舞台的,還有這群剪紙媽媽,一支剪刀一張紙,只想推廣剪紙樂趣。
不分年女老少,想當街頭藝人的人真不少,有年輕人一人獨演。也有一群人一起來。
評審一攤一攤看,看得很入神,熱情民眾也參與評分,街頭藝人考照已經進入第三年,目前有四百多人拿到證照,主辦單位台北市文化局也鼓勵更多想秀敢秀的人來報名,讓台北街頭充滿多元的藝術氣息。
Saturday, May 26, 2007
From 公館 to 聖人瀑布
Total Biking Distance Today: 39.85km
Saturday, May 12, 2007
A Setback for Free Culture!
The judgment of the district court does not strike a good balance between fair use and proprietary rights.
Let me post this news here in case I forget it in a few days. I will write my opinions about this whole thing later.
來源:自由電子報(2007-05-12)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y/12/today-life1.htm#
判刑首例部落格貼歌 被判5個月
〔記者劉志原、王珮華/台北報導〕全國百萬部落客注意,只要在部落格裡面放音樂檔,即使只是當成背景音樂或和網友分享、不提供下載也會吃上官司!
可易科罰金15萬 緩刑3年
一位二十二歲的孫姓高職生在無名網站自己的部落格中放音樂,被台北地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判刑五個月,可易科罰金台幣十五萬,法官認為他沒有營利行為也無前科,予緩刑三年,這是因為在部落格放音樂遭判刑首例。
孫姓高職生以「Wlance」為名,在網路相簿「無名小站」上的部落格寫網誌,九十三年起,他陸續將歌手陳綺貞「旅行的意義」、劉德華「相思成災」及羅志祥「自我催眠」等三百九十八首流行歌曲上傳放在部落格中供網友試聽。
由於部落格內歌曲豐富,孫某的部落格人氣指數長紅,卻也引來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IFPI)注意。
IFPI進入孫某部落格網誌後,發現高達三百餘首歌曲遭盜用,損及滾石、上華等唱片業者著作權利,報警處理,九十五年十二月廿六日下午,警方大陣仗前往孫某家中搜索,家人還以為他犯了什麼重罪,最後才知是違反著作權法。
無名小站昨日表示,在提供網友上傳空間時,就提醒使用者勿上傳違法檔案,刑責自負,也與IFPI密切配合,只要IFPI要求拉下違法檔案,無名小站都會刪除。
無名小站:早提醒自負刑責
無名小站產品經理兼發言人林弘全表示,該公司網誌與相簿空間,對使用者上傳的檔案格式設限不多,網友可以自由上傳mp3、swf等影音格式,但上傳的時候,系統已經提醒「勿上傳違法檔案,刑責自負」。
不過,無名小站部落格數量達二百八十萬個,Yahoo!奇摩部落格也有二百萬個,數量驚人,Yahoo!奇摩表示,儘管目前Yahoo!奇摩部落格並未提 供網友上傳影音檔案,但網友透過內嵌的方式,連到外部的音樂檔案,依然可以在Yahoo!部落格分享音樂,難以在事前限制網友上傳違反著作權的影音檔,只 能提醒網友小心。
Pixnet創辦人建議 先勸導再開罰
〔記者袁世忠/台北報導〕部落格使用未授權音樂吃上官司,部落客、業者與法律專家都認為,最好的自保方式,就是自己創作音樂。「絕對不要用有版權爭議的東西在部落格上!」提供相簿、部落格服務的Pixnet創辦人曾皇霖指出,過去也有網友因為使用未授權的音樂而被告,不過若數量不多,加上立刻撤除道歉,多數著作權人都不會太追究。他也建議,執法單位或許可以先進行勸導,不改善才開罰。
知名部落格格主「狗貓」強調,不論是網路上抓的,或是花錢買了CD、自己用軟體轉成mp3後使用在部落格上,被控侵權的案例還真不少。
網友若真想使用背景音樂,例如Xuite等部落格平台,會提供一些經過授權的音樂;許多唱片業者為了宣傳,也會在官方網站上授權主打歌曲的片段供網友連結使用,比較安全。
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主任王郁琦表示,現在很多年輕人誤以為當成背景音樂又沒提供下載,不算侵權,事實上,所有利用都必須經過著作權人的授權同意,除非是演 奏年代久遠的古典音樂,或是自己創作的作品。他也提醒網友,即使是付費下載的音樂,也要注意合約上的授權內容,以免觸法。
上月 個遭搜索網站 無名小站最多
〔記者段子薇、王佩華/台北報導〕不要以為高職生在部落格貼音樂被判刑只是特例,IFPI表示,將持續舉發不法的網站,希望廣大的部落格使用者,要尊重智慧財產權。IFPI四月份公布的重大案件取締報告,遭搜索的四十四個網站中,無名小站佔了十七個,Yahoo!奇摩也有十個,Hinet Xuite六個,而Sina部落格則有一個,只是孫姓高職生是第一個被判刑的侵權部落客而已。
IFPI秘書長李瑞斌說:「其實從去年到今年,我們平均每個月舉發的案例都有二、三十件,我們一直持續在做,只是大家沒報導而已!」
他強調,重點不在被舉發的人是高中生還是平民老百姓,而是每個人都不應該分享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自己的東西可以跟別人分享,不是你的東西怎麼可以分享呢?那應該叫做分贓吧!」
IFPI認定,只要在部落格或MSN分享音樂,就是把偷來的東西跟別人分贓,等於觸犯著作權法,今後仍會繼續舉發下去。
